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2014年选聘社会救助工作调查员公告
2014-07-29来源: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攀枝花市西区民政局《攀枝花市西区社会救助工作调查员选聘工作办法》(攀西民[2014]73号)文件精神,格里坪镇结合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选聘社会救助工作调查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数

根据《攀枝花市西区社会救助工作调查员选聘工作办法》(攀西民[2014]73号)规定,格里坪镇拟选聘社会救助工作调查员2名。负责格里坪镇社会救助工作申请、调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评议、公示、管理、信访以及落实其他社会救助工作。

二、选聘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服务意识强,热爱社会救助工作,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创新能力、写作能力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4、具有本市户籍;

5、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4年8月4—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30—18:00)。

2、报名地点

格里坪镇民政办公室,联系人:孙雪,联系电话:5505311

3、报名要求

(1)报考者需提供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工作年限证明,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2)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填写《西区社会救助工作调查员选聘登记表》。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

四、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以公开招考的方式进行。招考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社会救助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计算机知识。

(二)面试

按职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1名进入面试范围并成绩相同的全部纳入面试)。面试时间采取电话通知本人的方式进行,并在辖区公示栏和网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由评委现场打分。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三)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公示。

(四)体检

格里坪镇组织总成绩前2名人员到指定医院统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费用自理)。体检及最终选聘结果将在辖区公示栏和网上公布。

(五)录用

经公示、体检后没有发现问题的,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相关待遇;发现有问题的,按程序依次递补,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试用期三个月。

五、生活补贴及待遇标准

生活补贴标准按照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办公经费补助标准及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的通知》(攀西府办函〔2013〕37号)的相关规定工资标准执行(每月工资2200元,含五险)。

六、工作管理

社会救助工作调查员要服从民政局、格里坪镇的日常管理。由格里坪镇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终止和解除聘用合同:不符合聘用条件,但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的;3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不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认真履行聘用协议,年度考核结果没有达到称职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在聘用期内,不愿或不能继续履行社会救助工作调查员职务的,本人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格里坪镇政府,可以解除聘用协议,终止聘用关系。

特此公告

格里坪镇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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