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0-06-08来源:红河州人大常委会

为增强机关工作力量,适应新时期人大工作需要,州人大常委会机关拟从基层公开选调公务员。为做好选调工作,根据《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施行)》,结合本单位实际,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并报州委组织部核准,决定从全州县(市)及以下基层在职公务员中公开选调一名办公室秘书。现就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1、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公文处理能力和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1月20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限女性。

3、热爱人大工作,副科以上干部,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的公务员。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6月20日前。报名地点: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科

联系:张勤玉

电话:3730854、15825219618

三、报名时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报名时需提供:姓名、性别、年龄、国家承认学历证、身份证、户口册,所在单位出具的报名人员基本情况、公务员身份证明、任职情况、同意报考证明等。

四、考试科目及其时间和地点

笔试内容以人大及文秘工作为主,笔试时间定于2010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计算机操作采取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同一材料的办法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达到5人以上方可开考。

2、根据笔试成绩和计算机操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笔试成绩占30%,计算机操作占10%,面试成绩占60%,以总成绩第一名为考察人选。

六、保障措施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选调工作的顺利开展。

1、加强保密管理,确保笔试、面试的试题安全。

2、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做到公道正派,依法办事。

3、主动接受监督,及时受理举报,对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州纪委派员全程参与和监督选调工作。

5、州保密局派员参加相关活动,并保管笔试试题和面试试题,确保不出现泄密事件。

附: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信息表

选调岗位 学历 年龄 其他条件
办公室秘书 本科及以上 45周岁及以下 女性,具有较强的文秘工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热爱人大工作,副科以上干部。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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