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组织参加2014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2014-07-11来源: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网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人社考〔2014〕31号)文件精神,经与市城建委商定,现将我市组织参加2014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科目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本科目分“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3个科目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二、报名条件

(一)“考全科”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免2科”报名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规定: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按照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要求,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2014年我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网上报名链接地址为: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http://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

(一)特别注意事项:

网报档案库。网报档案库是挂在统一网报系统的档案库,用来检查报考人员是否为老考生。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按“新考生”处理。

新老考生界定。网报档案库只挂接成绩有效年度的档案信息。凡曾参加过2012或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被视为“老考生”,其它报考人员均被视为“新考生”,须重新审核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先到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全国资格考试网报平台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上传注册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具体要求见软件上说明),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所有报考人员须在2014年7月17日9:00~7月29日16:00(逾期不补),注册并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传预先用指定专用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审核处理后生成的报名照片(近期免冠彩色登记照),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收回资格证书,并按人社部12号令严肃处理。

(二)首次报考(“考全科”、“免2科”)的“新考生”,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材料(《资格考试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书、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年限证明等)原件,于2014年7月24日9:00~7月30日16:00(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地址: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

(三)曾经参加过2012或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考全科”或“免2科”)的“老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凭档案号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交准确、完整的报名信息、上传照片(须经报名点审核通过),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报考人员留存),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确认。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核。

所有报考人员须在2014年7月17日9:00~7月31日16:00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四、考试时间安排

(一)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2014年10月13日9:00~10月19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zg.cpta.com.cn

(二)考试时间

2014年10月18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2014年10月19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六、考试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字〔2005〕266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60元。

七、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

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使用旧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www.jhpress.com)上下载“教材修改说明”。

八、本通知公示网址

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

武汉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wh-ccic.com.cn);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whrsj.gov.cn);

武汉人才网(www.job98.com)。

武汉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四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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