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勐腊县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2010-05-27来源:勐腊县教育局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及上级教育部门通知要求,现将我县认定教师资格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认定范围

勐腊县辖区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高等学校大专以上毕业生及符合《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规定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 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于2010年5月20日至6月20日到勐腊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节假日除外),递交申报材料。

三、教学能力测评时间及地点

教学能力测评时间于2010年6月28、29日两天;地点根据申请资格种类分别在县幼儿园、县一小、县民族中学进行。

四、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业成绩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其复印件(二级乙等,母语非汉语的少数民族人员暂可放宽到三级甲等);

4、所有申请人均需要提供在校读书时的毕业成绩单复印件一份,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一份,非师范类毕业生和社会人员,要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申请人本人大一寸免冠彩色正面近照4张。

五、体检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申报后,由勐腊县教育局人事股组织到勐腊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与教学能力测评同时进行,有关注意事项报到时具体作出要求。

咨询电话:0691-8126916 周老师、岩老师、普老师

欲了解详情可登录西双版纳州教育网站(网址www.xsbnedu.cn)

勐腊县教育局

2010年5月21日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