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市政府法律顾问公告
2014-07-02来源:惠州市人民政府网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建设法治政府,特向社会公开聘任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人数:5名。

二、聘任范围:惠州市辖区范围内。

三、聘任形式:兼职。

四、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学(法律)本科或以上学历。

(三)在所从事的律师、仲裁、法学研究等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或属于本专业领域公认的杰出人士;一般应具有高级律师、副教授或副研究员以上职称。

(四)在相关领域具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专业能力强。

五、聘任职责:

(一)为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或建议,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二)为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有关调解、仲裁、诉讼、执行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涉及市政府的重大案件、事件研究讨论,并提供法律意见;

(三)受市政府委派代理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诉讼、仲裁、执行和其它非诉讼法律事务;

(四)协助市政府草拟、修改、审查重大行政、经济合同,根据市政府实际工作需要,参与涉及市政府的重要合同的谈判或签约;

(五)协助市政府进行有关法律、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六、聘任期限:3年。

七、应聘报名时间: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15日。

八、应聘报名地点:惠州市法制局法律顾问科。

九、聘任程序:

1、应聘人员须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到惠州市法制局法律顾问科报名应聘。报名时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学历及学位证书、执业证书及相关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并提供原件核对。

2、市政府按照择优选聘的原则确定市政府法律顾问具体人选,并与其签订聘任合同。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川 王慧捷,联系电话:0752-2892982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区江北云山西路六号行政中心五号楼7楼706室。邮编:516003

惠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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