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临沧市直单位招考公务员面试日程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7-10-31来源:临沧市人事局

    各位参加2007年临沧市直单位招考公务员面试考生,首先对你能顺利通过笔试表示祝贺。为了使你能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2007年11月8日—11日
        具体岗位面试日程及地点详见附表。
    二、面试程序
    1、应试人员按规定的面试时间,于开考前30分钟,凭身份证进入面试候考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本人身份或有效证件,并向应试人员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按职位分别抽签,确定面试先后顺序,并由考生在《考生抽签表》签名确认。
    2、抽签结束,面试人员由工作人员按序号引领入场。
    3、应试人员面试结束后,主考官宣布退场,考生不得返回候考室,自行到考点办公室等候书面成绩公布,成绩公布后必须离开考点。
    三、注意事项
    1、进入面试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应在2007年11月6日以前向市人事局公管科提交书面说明,说明不参加面试原因即可。
    2、进入面试人员若资格复审合格后,按照岗位面试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报到参加面试,若不按时报到参加面试,则以自动放弃处理。
    3、为维护考场秩序,不在当日上午或下午参加面试人员不得提前到指定地点报到,面试日程排在下午报到的考生,若报到时,上午面试的人员还没有结束,可直接到考点办公室等候。
   4、应试人员不得穿制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公安院校毕业的考生不得着穿警服)。
  5、应试人员在候考室要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进入候考室后自行将通讯工具关闭,不得高声喧哗。
    6、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7、面试过程中,考生对考官提出的问题可作记录;没听清提问的,可要求考官再重复一遍。
  8、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只能报序号,不得报姓名、简历、籍贯、父母姓名等,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考官将酌情扣分。
  9、面试时应试者不能携带与面试有关的资料进场,面试结束时,不准带走草稿纸。
    1、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0883—2128062)
 
 附:2007年临沧市市直单位招考公务员面试日程安排

临沧市公务员面试考点办公室

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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