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7年保山市招考公务员《公告》及《关于2007年全市招考公务员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现将 2007年市级机关招考公务员调剂、递补面试人员公告如下:
一、保山市公安局
1、公安管理岗位:向社会招考1人。该岗位进入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5人,第一名:沙娟,241分;第二名:赵历黎,235分。
由于沙娟、赵历黎二同志已参加隆阳区检察院公务员考试并通过面试,本人提出不再参加市公安局公安管理岗位的面试。
按照《公告》要求,经研究并征求本人同意,决定递补第三名:杨莲花,232分;第四名:刘巍,230分进入市公安局公安管理岗位面试。
2、市交警龙陵大队交通管理乙岗位(要求男性):向社会招考2人。该岗位进入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2人,达不到面试比例。
按照调剂原则“1、3条”,经研究并征求本人同意,决定将报考市交警高管大队交通管理乙岗位第十名:杨伟华,245分;第十一名:荣达,244分,调剂到市交警龙陵大队交通管理乙岗位面试。
二、保山市地税局
1、税收征收岗位:向社会招考1人。该岗位进入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2人,由于第一名杨倩考生(网络报名)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经市地税局研究,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达不到面试比例。
按照调剂原则“2、3条”,经招考单位申请并征求本人同意,决定将报考市地税局文秘岗位的第三名:郑福云,170分,调剂到市地税局税收征收岗位面试。
2、计算机管理岗位:向社会招考3人。该岗位进入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24人,由于第四名明晓辉考生(网络报名)在资格复审时,毕业证上所标明的专业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经市地税局研究,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按照《公告》要求,经研究并征求本人同意,决定递补第七名:董继全、罗强两名并列考生,172分;进入市地税局计算机岗位面试。
三 、保山市劳教所
1、计算机岗位:向社会招考1人。该岗位进入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1人,该岗位达不到面试比例。
按照调剂原则“1、3条”,经研究并征求本人同意,决定将报考市地税局计算机岗位的第九名:李凌,170.5分,调剂到市劳教所计算机岗位面试。
2、管理教育乙岗位:向社会招考1人。该岗位进入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1人,该岗位达不到面试比例。
按照调剂原则“2、3条”,经研究并征求本人同意,决定将报考团市委文秘岗位的第三名:尹兴辉,190分,调剂到市劳教所管理教育乙岗位面试。
特此公告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事局
二○○七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