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公政治〔2014〕271号文件精神,新疆警察学院2014年计划在我省招收3名汉族普通高中毕业生(理科,男生),侦查学专业(反恐方向,重点学习维语和侦查、反恐业务),学制4年,该招生计划为我省公安机关定向招录培养计划,学生录取前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学生入校后的待遇以及所需培养经费,参照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的有关标准和管理方式执行,即学生培养经费、免收的学费经费、生活补助经费由省级财政保障。学生完成学业毕业后,由生源地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进行录用考察,合格者按程序办理入警录用手续并分配岗位(原则上在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
一、招收范围和条件
志愿报考公安院校并从事人民警察职业,符合公安院校招生条件和人民警察录用条件的汉族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和招生条件参照《关于印发〈福建省201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司法)类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闽公综〔2014〕291号)执行。
二、招考办法
(一)报考
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应在本科提前批中填报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反恐方向)。
(二)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及考试
1.面试、体能测试的项目、标准及政审的要求参照公安院校招生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招生面试,考生高考成绩原则上需达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如生源不足,可在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按顺序递补。对报考的第一志愿线上考生,按招生计划数1︰10的比例,确定面试考生名单,省教育考试院于6月30日上午9:00前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eeafj.cn)公布参加面试考生名单。面试时间:7月1日上午;面试地点:福建警察学院(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
2.公务员录用考试。从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合格的考生中根据高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人员。考试时间:7月5日上午9-11时;考试地点由省公安厅政治部另行通知。
(三)录取
省教育考试院收到省公安厅提供的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合格考生名单和国家公务员局提供的公务员录用考试成绩后,根据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的公务员录用考试成绩由高到低1︰1进行投档,新疆警察学院审档无异议后予以录取。如有考生审档不合格,则按公务员录用考试成绩顺序递补。录取工作在本科提前批进行。
三、签署定向就业协议
考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前,须与省公安厅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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