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咸宁市通山县莫红玉等14名同志确认初级职务任职资格通知
2014-06-12来源: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通职改办[2014]14号

关于莫红玉等14名同志确认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人职发[1990]4号)、省职改办《关于高、中等院校毕业生确认起点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鄂职改办[1990]12号)文件精神,经审核莫红玉等14名同志具备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名单附后)。由所在单位按鄂职改办[1987]24号文件规定,办理评聘(任命)手续。

通山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6日

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tsldj.hb.cn/News/Show.asp?id=812

小学一级教师(10人):

莫红玉 黄碧华 郭娜花 杨素娟 蒋金花

钟秀环 张 琳 巫晓敏 巫小青 杨 燕

助理工程师(3人):

吴 峰 陈四军 成文元

助理农艺师(1人):

徐 栋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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