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昭通市招考公务员面试公告(第三号)
2007-10-23来源:昭通市人事局

     经过2007年8月25日、26日笔试考试,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事厅于2007年9月23日公布了各位考生的笔试成绩,现查分已结束,按照《云南省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安排,现就下一步面试工作的有关事宜作如下公告。

     一、关于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确定。经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决定2007年昭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非公安类考生的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05分,公安类考生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35分。

     二、关于储备库的建立。根据昭通实际,只对报考公安类岗位的考生建立储备库,由昭通市委组织部、昭通市人事局根据今年的笔试成绩情况,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申论》和《公安基础知识》3门考试科目的总分(含加分)为依据确定公安类岗位的储备分数线,经研究,2007年昭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类岗位的储备分数线为135分,报考公安类岗位笔试总成绩达135分以上的(含135分)的人员为储备人员,凡经面试后录用的人员,其储备人员资格自动失效,不再递补后续人员进入储备库。本次公安类岗位录用后尚有的空缺职位,首先从储备人员中的公安专业院校毕业生中由昭通市委组织部、昭通市人事局征求考生意见后予以调剂,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面试。储备期至下一次昭通市秋季招考公告发布之日止,储备人员资格仅限在昭通市使用。

     三、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各考生的分数,按报考部门、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次。进入面试人员原则上以报考岗位拟录用数2倍的比例从该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确定,低于最低控制线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笔试总成绩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2、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排在招考计划数2倍的范围内)。笔试人员笔试成绩分数相同者,名次并列,该并列名次的下一个名次空出。例:只招1人的岗位,岗位第1名出现2名人员分数并列,则有两个第1名,第2名空缺,两个第1名进入面试;若该岗位只有1个第1名,有2名人员分数并列第2名,则第3名空缺,1个第1名及2个第2名进入面试。

     四、关于西部志愿者的加分。根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有关要求,对从2003年开始服务的“全国计划的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按(云青联[2004]8号)文件规定,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笔试总分加5分,按云教学[2005]14号、云青联[2006]25号文件规定,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在报考云南省公务员时,笔试总成绩分别加4分、3分、2分。符合加分政策人员的加分已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事厅在9月23日公布的笔试成绩中加分完毕,该部分人员按加分后的笔试总成绩依据本公告第二条规定进行排名次,确定是否进入面试。

     五、根据云南省人事厅文件精神昭通市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不与面试成绩加权合成,即: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或由于资格复审不符合该岗位招考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导致该岗位面试人员数与录用数不足2:1的,则从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自行放弃面试人员需向昭通市人事局递交放弃面试的书面申请)。如遇特殊情况导致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不足2:1的岗位,经批准确需进行等额面试的,按80分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高于此分数的,可进入后续的考核阶段。

     六、面试。根据《云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和《云南省国家机关面试考官资格管理暂行细则》的规定,面试统一由昭通市委组织部和昭通市人事局组织实施。面试在昭阳区进行,采用结构化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不得加照顾分。面试考官必须由取得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担任,主考官须由具有三级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担任,实行持证上岗。面试时间定为11月20日至11月30日。各位考生在面试时必须持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面试候考室。

     七、为了更好地体现公务员面试“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今后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中用人单位不再参加特邀考官工作,考生不再作自我介绍,所有面试考官从考官库里随机抽取临时组成面试考官小组。

     八、进入面试人员,请于2007年10月29日至11月3日8:30—17:30,由本人将毕业证(岗位其它招考条件中明确要取得学士学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学士学位证原件)、准考证、身份证、户口薄原件交到昭通市人事局人才市场审核,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个别岗位其他招考条件中所表述的报考条件如要求要有相关工作经验、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等的,考生也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按上述规定到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以上证件中,考生准考证若丢失,考生可从http://www.ynpxrz.com/n6165c405.aspx重新下载打印)。考生请于2007年11月19日18:00以后登陆昭通市人事人才工作网或者云南培训认证网http://www.ynpxrz.com/查询面试日程安排。

     九、进入面试人员,如发现有违法、违纪、弄虚作假等情况或超过规定时限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足的面试人员,在该岗位报考者中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充。

附:《2007年昭通市招考公务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  昭通市人事局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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