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6-09来源: 湖北招生考试网

一、学院全称: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306号 邮编:430070 (南湖校区)

[设:电力电子工程系、机电工程系]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五里界中洲岛 邮编:430202(汤逊湖校区)

[设:水利工程系、建筑工程系、商贸管理系]

三、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四、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 、学院概况: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前身为湖北省水利水电学校。办学60 年来,累计为国家培养和输送各类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4万多名,并逐步发展成为全国重要的水利水电人才培养基地、水利部行业定点培训中心和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2012年,被水利部确认为首批“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被省教育厅授予“省级平安校园”,被湖北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最佳文明单位”光荣称号。2013年,被湖北省总工会授予“湖北五一劳动奖状”。

学院共有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600亩,在校生8600余人。学院现有在职教工430人,其中专任教师240多名,正、副高级职称教师96名。拥有“湖北名师”1名,“全国水利职教名师”1名,湖北省“楚天技能名师”特聘教学岗位4个。学院设有院办、党办等14个职能处室和部门;开设有水利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电力电子系、商贸管理系、基础课部、继续教育部等7个教学系部。开办有设计院等院办产业实体。学院开设高职专业40个,其中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专业2个、湖北省高职教育重点专业4个、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和中央财政支持项目专业3个。学院现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6门、部教指委精品课程2门,拥有国家及省级实训基地5个。

学院现有资产总值3亿多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5500万元。图书馆建筑面积2.2万多平方米,馆藏图书50余万册。学院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形势,坚持服务水利行业、服务“三农”、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办学方向,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目标。

六 、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以学生就业需求为导向,学院提供教学服务。

3、男女比例:各专业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4、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录取规则: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第三志愿的考生,无分数级差。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

6、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必须参加所在省的专业联考,且考试成绩合格。

七 、收费标准: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学费:每生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65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

八、颁发学历证书种类:完成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我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

九、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以奖励成绩优异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贷学金将按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目前全院受奖励及资助的学生覆盖面为30%。

十、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52234811、52234812、52234813、52234814

传真:027-87378079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306号

院校网址:www.hbsy.cn

全国统一招生代码:12982

湖北省招生代码: 9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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