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纺织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2014-06-09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网

根据国家及本市职称工作的有关规定,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开展2014年度本市工程系列纺织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上海市工程系列纺织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市工程系列纺织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每年评审一次。

二、专业学科组设置及申报范围

1、纺织工程专业学科组

从事纺织(包括服装等)工程设计、制造的工程技术研究人员。

2、纺织染化专业学科组

从事印染整理、化学纤维工程设计、制造的工程技术研究人员。

3、纺织材料与技术学科组

从事纺织材料工程设计、制造的工程技术研究人员;从事纺织工业工程技术研究和技术管理人员。

按规定,已到达当年度退休年龄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不在受理范围;未通过上一年度市工程系列纺织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者一般不能参加本次评审(在申报当年取得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者除外);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按岗位缺额进行推荐申报。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凡具备《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所规定的高级工程师学历、资历条件、即获得博士学位后,担任工程师职务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可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专业职务任职年限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止。

(二)少数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市人社局颁发的“绿色通道”条件者或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择优条件者,但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的优秀工程技术人员,经审核也可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的申报者必须参加专业学科组面试答辩。

(三)对于先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后通过成人教育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取得学历后任工程师职务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其中,取得的成人本科学历为非理工科类的须参加专业学科组面试答辩。

(四)已评聘其它相关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因工作需要转到纺织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并经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可转评纺织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五)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须通过相应的全国或上海市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试等级及适用范围按国家人社部和上海市人社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外省市在沪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申报条件且取得《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以上并在有效期内的,可以申报。

(七)完成本市知识产权公需科目培训、创新知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基础培训中级班,4学分)和纺织专业继续教育。

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统一由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安排,网上报名地址(http://www.sacee.org.cn/);纺织专业继续教育由上海市纺织工程学会组织培训。(每年3月份,联系人:戴老师电话:62777806)

四、专业答辩

根据市人社局的有关要求,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必须参加专业面谈或答辩:

1、破格评审申报者。

2、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非理工科类专业者。

3、所学专业与申报论文的专业跨度较大者。

4、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或工作岗位差异较大者。

5、申报论文与所从事专业或工作岗位差异较大者。

6、申报者任职工程师资历不满7年者。

7、专业学科组评审专家认为需要面谈或答辩者。

8、公司职改办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可以随机抽取部分申报人员参加答辩。

五、网上申报程序与要求

2014年工程系列纺织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报送相结合的办法,具体如下:

1、进入21世纪人才网首页(www.21cnhr.gov.cn)/公共人事服务/点击“职称专家”/点击“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www.12333sh.gov.cn)。申报人首次登录选择菜单栏“网上职称申报注册”/点击“高级职称申报”/在[高级职称]评委会列表栏内/点击“上海市工程系列纺织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即可进入纺织专业申报平台,申报人需设定用户名和密码,如实注册用户信息、填写基本资料,按照要求上传申报材料和附件。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毕后点击提交,同时打印申报表。(请确认上传申报材料和附件不含病毒,否则可能导致申报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2、申报人再次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进入纺织专业申报平台,可以直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申报人可以继续进行申报内容的编辑和修改。

3、如果申报人首次登录注册申报平台,在填写部分申报内容后,发现评委会选择发生错误而需要改变,可以在申报信息填写栏内找到并点击“申办帐号删除”,选择删除即可重新注册。申报人参加职称评审,按规定只能选择一个评委会(包括学科组)。

4、申报人网上申报材料前,应根据要求整理好书面材料,由单位人事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验并盖章后,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

5、高评委办公室及所属学科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合格的将分配受理号。申报人或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则按书面材料报送时间把申报材料报送高评委办公室。初审未通过的,通过职称服务系统告知申报人。

6、申报人上传网上申报平台的申报材料内容应与申报人递交的书面申报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如果有不一致的情况发生,以申报人上传网上申报平台的申报材料为准。

(一)对申报者的要求

1、承诺书

申报者必须诚信,当年只能申报一个评委会的一个专业,对网上填写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予以承诺,本人签署《承诺书》一份(附表)。

2、申报信息

申报者在注册信息后,依次填写本人的《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工作业绩》、《项目情况》、《专利课题》、《论文专著》、《附件资料》、《相关表格》等信息。其中《工作业绩》、《项目情况》、《专利课题》、《论文专著》是提供评审的主要材料,应能反映申报者的专业水平、能力、业绩以及综合方面的情况。

《论文专著》:申报者需提交二篇及以上在聘任工程师职务以后撰写的、必须与本人工作和评审专业内容相关的论文作为评审材料。送审论文至少有一篇发表在省、市级以上(有期刊号)专业或行业期刊。发表论文需提交以下内容的复印件:(1)刊登的论文内容;(2)期刊封面、目录,主办、主管单位,统一刊号或准印证号。上传论文需提交电子版本。

申报者必须在《论文专著》目录中指明一篇作为“主审论文”。“主审论文”必须是由申报者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撰写。(合作撰写论文不得超过三人)

注意:

(1)、为确保申报者送审论文的质量,申报者可请所在单位或行业协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相关专业)或主管技术方面的主要负责人对主审论文内容、格式进行审议,可以附上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图章。

(2)、填写“申报学科组”与“评审专业”填写内容需一致。

(3)、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撰写论文和毕业论文不能作为申报职称的评审论文;

(4)在职期间撰写与本专业相关的毕业论文或学位论文可作为“副审论文”申报。

3.生成《申报表》

申报者在填写所有申报详细信息之后(除单位意见之外),点击《评审进程查看》栏目,在申请状态下,点击《生成申报表》按钮,在等待一定时间后按照处理状态完毕,点击所示部分下载、保存并打印《申报表》(要求一式三份),作为纸质申报材料。非申报系统下载《申报表》,不予受理。

4、上传附件资料

申报者点击《附件资料》栏目,可将中级资格证书、中级职务聘任表、职称外语证书、职称计算机证书、专业技术成果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重要业绩方面的证书(包括外单位、外地单位的证明)以及近三年来年度考核表或材料、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档案、《承诺书》和本市《居住证》等,经所在单位核实、盖章确认上传。

5、上传学历、学位证书

申报者点击《学习经历》栏目,提供从高中起始的学历或学位证明,并经所在单位核实、盖章确认后上传。

6、交费方法:

本次职称评审费定为900元/人,(评审未通过者,费用不予退还)

申报者可在取得受理号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费用及申报材料(纸质)一起交纳到送审材料受理点,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详见“第五点”。

(二)对申报者所在单位的要求

1、单位应对申报者填写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内容进行核实,并在第9页“业绩、论文、论著等情况的核实意见”栏内对申报者作为评审的各项主要业绩、论文论著等情况写明核实意见,并盖章、负责人签章;未写入核实的其它内容在评审时不能作为主要业绩等对待。将此页在扫描后,在《单位意见》栏目上传。

2、档案所在地(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对申报者评审提供的学历、经历等情况写明核实意见,并盖章、负责人签章。

3、提供申报者《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档案》(在http://www.21cnhr.gov.cn上,“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或近三年年度考核材料(考核单位需盖公章)。

4、《单位考核评价意见表》,格式见附件。

对照《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参见《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78号)由单位负责填写考核意见,并盖章确认后上传在《相关表格》一栏。(若单位需要保密,可不上传《意见表》,但在“相关表格”中指明,并需提供书面意见,受理后一起递交)

六、评审申报材料受理点、受理时间及费用

1、申报材料受理与评审费用交纳点:

上海市工程系列纺织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虹桥路1488号1号楼302室)。

联系人:朱伟国电话:22110383

2.职称申报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8月1日起至2014年8月22日截止(关闭网上申报系统)。

3、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及费用)受理时间:

2014年9月22日起至2014年9月25日每天上午9点30分至下午5点整,逾期放在下一年度。

六、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书面申报材料应将上述送审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上贴上《高级工程师评审材料目录表》(附件4)。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一式三份)

2、申报高级工程师自荐综合材料(一式三份)

3、《主审论文》(一式二份)《其他论文一式一份》

4、《身份证、学历、学位及其他附件资料》(各一份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盖章,按材料目录装订成册)

5、《单位考核评价意见表》(一式二份)

6、《承诺书》一份

7、非上海市户籍申报者须提交本市《居住证》一份

8、《破格对象专家推荐意见表》二份

9、本人近期二寸报名照一张

上海市工程系列纺织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201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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