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于2013年在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助工、助教及卫生资格等相关职称的代理人员,请携带个人人事代理手册(个人代理人员)、本人身份证(单位代理人员)等有效证件,于2014年6月10日前(节假日除外)到人才中心领取证书,逾期未领者,若证书遗失,后果自负。
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
201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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