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玉林市陆川县司法局招聘启事
2014-05-30来源:玉林人事人才网

一、我局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5名辅助人员,具体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工作简介及其它要求: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精神。

(二)男性,陆川籍,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学历:全日制大专以上(退伍军人可放宽为高中以上),法律专业优先,熟练计算机操作,年龄25—40周岁,身高1.65米以上,体重55公斤以上,身体健康。

(三)原则上所招聘岗位人员应具有当地户籍并在当地居住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26日至2014年6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17:00.

2.报名地点:陆川县司法局政秘股。

联系人:黄君/吕燕燕

联系电话:0775—7335076

3.报名手续:报名者应亲自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军人证件、有关专业特长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个人简历一份。在报名时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在报名处填写《陆川县司法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人员应本人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不收报名费。

4.在报名时,进行计算机基础应用技能(即:熟悉WORD文档及EXCL工作表操作等)测试。

5.面试

面试重点考核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

6.考察

根据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素质、技能特长、主要社会关系及社会表现等情况。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选。

7、体检

拟招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行负责)

8、聘用

体检结束后,根据拟聘人选的面试、考察、体检等综合情况,作出是否聘用的决定。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本局确定聘用后,试用期3个月,在试用期间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由陆川县司法局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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