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富民县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4-05-27来源:富民县政务公众信息网

因工作需要,根据《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的有关规定,报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面向富民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岗位及人数

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程造价岗位2名;会计审计岗位2名。

二、公开选调范围、对象及选调条件

全县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

(二)选调条件

选调岗位 选调人数 学历 年龄 其他选调条件
工程造价岗位 2 大学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具有工程造价员及以上资格证书
2.具有工程造价工作经验
会计审计岗位 2 1.会计或审计专业
2.连续从事会计工作1年以上、具有会计从业资格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已辞职、解聘、自动离职和被单位开除的人员。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富民县政务公众信息网面向全县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公开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29日至2014年6月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报名地点:富民县审计局办公楼三楼304室(富民县环城西路行政小区县公安局后面)

(2)联系人:肖艳兰  毕建凤

(3)联系电话:0871-68811066

3.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有关材料

(1)个人简历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本人有报考岗位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4)本人近期半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5)《富民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6)《富民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并当场提供所需材料。

(三)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由县审计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并公布符合选调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原则上每个选调岗位拟选调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不低于1 : 2的比例。

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的,按自动放弃处理。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法进行。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内容主要是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工程造价、财务会计、审计知识。

(1)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和联系人、联系电话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2014年6月11日(星期三)至6月13日(星期五),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联系人:肖艳兰 毕建凤  联系电话:0871-68811066

(2)考试时间:2014年6月14日(星期六)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选与岗位选调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自动放弃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应具备的岗位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在富民县政务公众信息网、选调单位公示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组织考察

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选调人数与考察人选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选。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县审计局和县人社局共同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选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则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经县审计局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分别在富民县政务公众信息网和选调人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符合选调条件的,由县审计局与拟选调人员单位进行商调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选调纪律

(一)考生纪律要求

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领取准考证并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2.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

3.参加考试的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二)选调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 选调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和申诉控告。

2.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1)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选调人员,不得安排在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选调单位负责人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在选调工作过程中,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当回避。

3. 从事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依法办事。

4. 对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富民县审计局负责解释。

六、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县审计局0871—68811066

监督电话:县纪委0871—68811912

县人社局:0871—68811846

附件:

1. 《富民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 《富民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附件下载

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富民县审计局

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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