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关于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的工作安排:市直各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推荐的人选不能超过一名,按照桂人社函【2014】7号文件规定的人选推荐程序和报送材料要求,于6月5日前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将材料报贵港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过期不予接收材料。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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