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通知
2014-05-22来源: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

各位新教师: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定级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级定级条件

1.教学、思政、教管系列人员须有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又称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2.教学和思政系列初定助教者还须满足:院教学督导随堂评价综合排名在前80%或分值不低于75分。

3.入编以来在学院工作满三个月(截至5月31日),经考核合格并能胜任和履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职责。

二、上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5月28日前,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资格表》(16K双面打印),交所在部门签署考核鉴定意见,与学历学位证书、教育理论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报人事处师资科(正德楼324室,联系人:卢汉君,电话:86681506 内线:9506)。

人事处

2014年5月22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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