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2014年推荐音乐/美术教师赴澳大利亚任教通知
2014-05-20来源:上海师范大学网

接上海市侨办通知,我校决定推荐两位教师到澳大利亚墨尔本新金山中文学校任教,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要求

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吃苦耐劳,勇于奉献,善于与人沟通;业务精通,教学经验丰富;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汉语教学能力证书;普通话标准,粗通英语;身心健康,无严重病史。

男教师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教师年龄不超过58周岁、具有中初级职称的女教师年龄不超过53周岁。

二、任教科目

1、美术教师一名,教授儿童画、水彩画、书法及手工制作。

2、音乐教师一名,教授唱歌、舞蹈,会用多媒体教学。

三、任教期限

任期一年,自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自实际离境之日算起)。

四、工资待遇

1、国侨办支付外派教师任教月薪每月8000元人民币,学校保留基本工资和补贴。

2、外派教师赴海外任教的往返国际经济舱机票、保险、出国手续费等由国侨办承担。

3、聘方学校承担外派老师在海外任教期间的住宿、膳食、医疗等费用。

五、推荐程序

1、5月20日—5月23日 拟申请者填写《外派教师推荐表》交学院。

2、5月26日 学院、学校审核,报市侨办。

联系人:蔡莹 联系电话:64320269

人事处

2014年5月20日

附件: 外派教师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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