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治之症
2014-05-19来源:易贤网

刘德夫妻是宣德年间天津河西务镇人,在运河边开了个小酒店,老两口六十多岁了,膝下无子。一日,寒天大雪,一个叫方勇的老军士带着十二岁的儿子方申回山东老家,来店里躲避风雪。刘公不嫌弃他们穷,用酒肉款待他们,还挽留他们过夜,说:“四海之内都是兄弟。”方勇受了风寒,半夜发作起来。刘公夫妇又是端汤、又是加被。一早刘公冒雪请来医生。此时方勇已是不醒人世,医生诊了脉,说:“这叫‘双感伤寒’,是不治之症,只有七日了。”刘公夫妻把店中生意歇了,全力照料方勇。几天后方勇死了,刘公夫妇将方勇葬在自家祖坟里,将无依无靠的方申收为义子,改名刘方。刘方辛勤帮家、奉侍义父母,家业渐渐兴隆。大家都说这是阴德报应。

几年后,义父母患病,刘方衣不解带服侍。义父母相继亡故,刘方将他们葬了,又回山东迁来将自己母亲的墓,两家合葬在一处,自己守着酒店安心过活。

“不治之症”指绝症或无法解决的问题。

(出自明•冯梦龙《醒世恒言•卷十》)

不治之症的意思是:治不好的病、绝症。也比喻无法挽救的祸患或无法改正的弊端、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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