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目人员公考问题
2014-04-19来源:易贤网

老师您好!

之前“四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了参加公务员考试可以享受三年的照顾政策,可是根据2014年公务员中相关规定,似乎只有两年呀? “于2012年1月至2014年3月之间届满”。文章来源于易贤http://www.ynpxrz.com/n548578c1073.aspx#20

现在各种四项目人员岗位的聘用合同基本都是8月底或9月初才签的,而公考要求报名时(如今年3月份)就必须服务期满才能享受政策,导致很多人公考时服务期未满,服务期满时没公考,只得等到次年才能参加四项目人员考试,根本就不对接呀!

问:A君2012年9月1日签定“三支一扶”合同,按照两年服务期来计算,A君要到2014年9月1日才满服务期,所以A君不能报考2014年的四项目人员岗位,A君要到2015年3月才可以报考,如果没考上2016年还可以考。1、那么请问A君是否还可以参2017年的四项目人员岗位考试?2、假设A君于2014年9月转为服务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他是否还可以考“四项目人员”岗位,享受相关政策?

谢谢解答!

回复:1、根据当前的政策来推算,2017年不符合报考四项目人员岗位了。请以报考当年的政策要求为准;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如果转为在编人员,单位同意报考且符合公务员政策中的年限要求的,可以报考四项目人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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