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以人为本。
二、复试说明
1.复试分数。
按教育部制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复试分数线)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我校复试使用A类考生分数线。
我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的复试线另定。
2.复试人数。
按有关规定,考生上线数多于录取数的专业,实行差额复试,2014年差额比例为1:1.2至1:1.5。计算时不含推免生。
3.复试名单。
根据教育部规定的分数线,按报考同一专业上线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的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
4.资格审查。
报到提交:考生的报考信息表(含相片核对)、学历证书学位(如有)证书原件、应届生交验学生证(非应届在校生不得提前报考)、大学成绩单(如有)、初试准考证(如丢失作备注)、二代身份证、照片(体检用)、体检费45元。并可另可加交个人资料。对不符合教育部的规定及我校招生简章所列条件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内容
1.笔试。
百分制计分,考试时间2小时。重点考察考生专业知识及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此项得分值为成绩╳1.2,即满分为120。
2.面试。
百分制计分。对考生进行综合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考核,重点考查综合素质(知识结构、专业思想、科研表现、个人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
此项得分值成绩╳1.5,即满分为150。
3.外语能力。
百分制计分。考核考生听力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采用即兴叙述或专业问题讨论等形式。
此项得分值为成绩╳0.6,即满分为60。
4.思想政治考核及心理测试。
面试过程中以口试形式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时统一进行心理素质测试。采用笔试形式。
四、录取确定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综合考核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即三门成绩经折算后满分为330分)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复试总成绩(满分330)
按专业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序后,依次决定拟录取名单。
五、调剂复试
我院不接受外校、外院考生的调剂。
参加复试的同学根据专业招生需求和考生复试情况可进行院内专业调剂。
六、体检工作
按有关规定,体检工作在复试时进行,学校安排由校医院负责并实施体检工作。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华东师范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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