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司法局颁发2013年度法律职业资格书的通知
2014-03-27来源:日照市司法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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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2013年度国家司法考证试(日照考区)成绩合格人员(不含本科在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即将颁发,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颁发时间

2014年3月29日(星期六)至3月31日(星期一),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证书颁发地点

日照市北京路188号日照大厦622室。

三、有关要求

1、按上级规定领取资格证书必须由本人凭有效证件领取,不得代领。

2、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所需有效证件: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3)学历认证书原件(资格申请时已提交过的需再次提交)。

3、领取证书不收取工本费。

4、领取证书后,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资格证副本后面的须知要求,按时到日照市司法局政治部进行年度登记备案或执业变更登记备案。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职业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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