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4-18日,我区面试资格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17-23日,面试时间为5月17-18日。为做好我区的面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方法
(一)报考条件。2012-2014年获得广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合格者,方可在我区报名参加面试。
(二)报名方法。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报名参加面试。考生于2014年4月14-18日期间,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选择考区报名,并对本人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
(三)报考资格现场确认。考生网上报名后,须于4月17-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正常上班)期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各市指定的地点(见附件1)进行面试确认。
(四)面试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3.参加2014年上半年之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14年上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4.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A.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B.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C.拔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二、交费
(一)交费方法。经现场确认合格的考生报考费统一网上(www.ntce.cn)支付,在线支付银行列表见附件3,缴费截止日期:上半年:4月24日。审核通过,但逾期不缴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报名流程见附件2。
(二)收费标准。报考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印发的桂价费函【2013】182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即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300元/人次,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350元/人次。
三、准考证获取
已交费的考生,可在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打印后到考点主管部门(见附件1)领取收费收据。考前一周考生可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四、面试考核内容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社会、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同。报考中学教师资格的考生面试报名时选择的考试科目须与笔试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的选择相一致。
面试依据《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考生可登录www.ntce.cn查询),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五、面试方式和程序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一)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件,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二)抽题。按考点安排,登陆"面试测评软件系统",通过计算机从题库中抽取一组试题,考生任选其中一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备课纸及试题清单。
(三)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20分钟。
(四)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五)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六)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六、违规处理
对有考试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成绩合格证明领取
育局领取,各地领取点地址(见附件4),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和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www.gxeea.cn查询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相关信息。
特别提醒:
1.本项考试合格证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2.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
3.代领者凭代领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领取。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1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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