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大学2014年度上半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通知
2014-03-24来源:塔里木大学人事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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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职改办发〔2014〕1号

各单位:

2014年上半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核认定工作即将开始,为使本次考核认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认定的对象

2013年引进的试用期考核合格并与学校签订了聘用合同的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其他符合认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核认定程序

1.申请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员向所在单位提交以下材料和费用:

(1)业务工作总结一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4)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一份(符合免考的填写免考审批表);

(5)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6)《教学质量鉴定表》一份(仅教师提供);

(7)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8)中级报名费、认定费、工本费共计90元/人。(请各单位于3月24日统一交人事处综合办公室鲁老师);副高级认定费预交100元/人(以兵团发文为准)。

3.各单位对申请人员的思想状况、政治表现、业务工作能力、水平和工作成绩进行评议考核;对提交表格及材料进行审核或鉴别,并加盖原件已审及单位公章;按要求在相关表格内填写具体意见;完成考核推荐程序后于3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职改办。

4.职改办对申请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召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会议。

5.考核认定结果公示、公布。

三、说明

1.以下人员不予认定: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教学质量不合格的、年终考核不称职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延期试用的。

2.考核认定条件(摘要)、《考核认定申报汇总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教学质量鉴定表》、《计算机免考审批表》考核认定相关表格填表要求等材料电子版见附件。

3.申请人员的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提交到职改办,个人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

塔里木大学职改办

2014年3月19日

考核认定条件等表

易贤网温馨提示:

《考核认定条件等表》来源于塔里木大学人事处网,最近更新20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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