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
2014-03-17来源:广东省人事考试局网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食品药品监督局(药品监督局),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就2013年度我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根据2013年度我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确定2013年度我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科目 合格线 科目 合格线
药事管理与法规(初级) 60 药事管理与法规(中级) 60
药学专业实践能力(初级) 60 药学专业实践能力(中级) 60
中药学专业实践能力(初级) 60 中药学专业实践能力(中级) 60
制药专业实践能力(初级) 60 制药专业实践能力(中级) 60
药学专业知识(初级) 60 药学专业知识(中级) 60
中药学专业知识(初级) 60 中药学专业知识(中级) 60
制药专业知识(初级) 60 制药专业知识(中级) 60
药事管理与法规(制药)(初级) 60 药事管理与法规(制药)(中级) 60

二、2013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合格人数3854人,中级资格合格人数1347人。考生可在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站(www.gdkszx.com.cn)查询本人成绩。

三、 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按考务文件要求,审(复)核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资料,并将报考资料和审核情况报告按时报送省人事考试局。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提交报名资料通知,由省人事考试局在网上公布。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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