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问题通知
2014-03-13来源: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1号)精神,现将201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序号 名  称 专业考试
专业知识 专业案例
合格标准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试卷满分
1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暖通空调 120 均为 200分 60 均为 100分
给水排水 120 60
动力 120 60
2 注册电气工程师 发输变电 120 60
供配电 120 60
3 注册化工工程师 120 60
4 注册环保工程师 120 60
5 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120 60
6 港口与航道 120 60
7 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规划 120 60
水工结构 120 60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 120 60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120 60
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 120 60

一、合格标准

(一)基础考试

注册工程师(含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基础考试均为132分(科目满分均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1、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二级)资格的专业考试均为48分(科目满分均为80分)。

2、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合格标准见下表:

二、成绩查询

本次考试成绩,省人事考试中心已通过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 www.rsks.gov.cn)对外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本人成绩。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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