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2013年以考代评合格人员领取证书通知
2014-03-13来源:盘锦人事人才网

专业:{律师、档案、图书资料、群众文化、药师、中药师、药士、中药士、药学类助理工程师、中药学类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医疗器械类工程师等}

2013年以考代评合格人员证书已到,请通过的考生按要求携带如下证件和物品到人社局209房间领取。特别提醒:工作日上午领取证书!

1、准考证(原件);

2、毕业证(原件)学信网上查不到的需带学籍;

3、继续教育证(原件);

4、计算机证(原件);

5、三张一寸照片,

6、其他相关材料证明。

特别提醒:

1、工作日上午办证!

2、准考证是领取证书的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丢失后果自负。

3、各类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请在考试结束后两年内领取,过期不予办理。

4、需要办理继续教育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请与市人社局培训中心(505房间)联系。

联系电话:2827109

领取证书正在办理中,请考生速来办理。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

更多信息请查看职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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