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阮啸
副组长:陈丽
成员:孙志林 冷建兴 楼章华 贺治国 马忠俊 韩军 刘海江 赵川平 陈庆
秘书:周大成 袁雯静
申诉联系人:陈丽(Tel:88981592;E-mail:chenli@zju.edu.cn)
二、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1、符合“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
2、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海洋学院该专业并上线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以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3、对于申请调剂到海洋学院的考生,由学院进行资格初审,由各专业相应研究所自定复试条件,以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并于学校资格审查前5日上报教学管理部。
4、对于调剂后招生已满的专业,不再进行第二次调剂;对招生仍未满的专业,余下名额将参照上述第3条组织第二次调剂。
5、学院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复试名单及安排会在第一时间通过海洋学院官网统一发布。
三、复试安排(详见复试公告)
1、复试小组:复试由各专业组织,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的教师担任。复试小组应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特别是面试现场记录),保证复试的公平性、有效性和质量。
2、考查方式:包括笔试、政治思想品德审查、英语口语、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综合面试等。复试需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同时需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除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要注意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笔试由各专业确定试卷,面试时间一般每生不少于20分钟。
3、资格审查:①于复试前通过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的考研报考资格审查;②初试成绩应符合“浙江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含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③在复试前一天,考生至海洋大楼321办公室出示历届考生的毕业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身份证、《资格审查表》、《考生信息表》(原学院自取)、原报考学院盖章的《调剂申请表》在复试前予以审查,以确认身份。
四、综合计分
1、各专业按照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的比例评出考生综合分数。
2、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40%,综合面试占60%。
3、以总分补单科进入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按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原始成绩计。
综合分=(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五、录取办法
1、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海洋学院的考生,根据综合分数从高到低原则依次择优录取。
3、对于申请调剂到海洋学院的考生,在申请调剂专业招生未满的情况下,对于申请船舶与海洋工程(科学硕士、专业硕士),以及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科学硕士)和水利工程(专业硕士)的调剂生,根据教育部、学校有关规定和截止日期前本人网上填报意愿,参照2根据综合分数从高到低原则统一择优录取;有意愿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见复试公告)且英语水平满足浙江大学招收直博生的要求(英语六级460分或TOEFL机考80或雅思5.5),将择优录取为科学硕士。
海洋学院
201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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