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3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通知
2014-02-21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8号),现就2013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各专业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45分(试卷满分均为75分)。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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