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考试中心: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关于印发2014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计考办[2013]2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14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软件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上半年的考试时间定于5月24、25日举行,考试地点分别设在石家庄市和唐山市。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按照属地原则选择“报名点”,其中选择“报名点”为唐山、秦皇岛、沧州、廊坊、承德的报考人员,“考区”选择唐山,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唐山市;选择其他“报名点”的报考人员,“考区”选择石家庄,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石家庄市。凡报考“信息处理技术员”专业的报考人员,“考区”和“报名点”务必选择石家庄,且考试地点设在石家庄。
二、2014年度上半年软件考试共十二个专业,高级设“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两个专业;中级设 “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 “信息系统监理师”、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 “数据库系统工程师”、“多媒体应用设计师”七个专业;初级设“程序员”、“网络管理员”、“信息处理技术员”三个专业。除“信息处理技术员”专业应用技术科目采用上机考试方式外,其它专业及科目均为笔试。考生应考时需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
三、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申请参加考试。
四、2013年上半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时间为2月21日至3月13日17时30分。考生可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是:www.hebpta.com.cn),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照片审核后最晚于3月13日18时网上交费即完成报名。
各市考试机构不进行现场收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各市要加强宣传,做好指导、服务工作。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自5月19日起至考试开始,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五、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初级“信息处理技术员”专业应用技术科目上机费64元,其它专业考试笔试费每人每科44元。
衡水职称考试中心
2014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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