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黑龙江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4-02-17来源: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网

黑人社办发〔2014〕17号

关于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 〔2014〕15号)要求,现将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及专业类别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经济 100 6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均为130分 均为78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建筑工程 均为160分 均为96分
公路工程
铁路工程
民航机场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通信与广电工程
矿业工程
机电工程

二、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rsks.gov.cn)查询考试成绩。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4年2月12日

注:合格证书尚未开始发放,请继续关注本网站的“证书办理”一栏。

更多信息请查看工程类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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