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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经研究,拟录用以下人员,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单位反映。
姓名 | 性别 | 拟录用岗位 | 主管部门 |
陆悦 | 女 | 翻译 | 上海市民政局 |
王贝贝 | 女 | 翻译 | 上海市民政局 |
公示时间:1月28日—2月3日
联系电话:63233578
监督电话:63218295
上海市社会福利国际交流中心
201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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