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目标
统计学是研究随机现象数量规律性的方法论科学,是对客观现象进行定量分析的重要工具。《统计学》考试目的是测试考生掌握统计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方法与技巧,以及应用它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国家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统计学硕士学位培养的实际要求,制定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统计学硕士学位《统计学》考试大纲。考试要求是测试考生掌握数据的收集、处理和分析的一些基本统计方法。具体要求考生:
1.掌握数据收集和处理的基本方法。
2.掌握数据分析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3.掌握基本的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知识。
4.具有运用统计方法分析数据和解释数据的基本能力。
二、考试内容
(一) 统计学
1.调查的组织和实施。
2.概率抽样与非概率抽样。
3. 统计数据质量的控制。
4.数据的预处理。
5. 统计分组。
6.用图表展示定性数据。
7.用图表展示定量数据。
8.用统计量描述数据的水平:平均数、中位数、分位数和众数。
9.用统计量描述数据的差异:极差、标准差、总体方差与标准差、样本方差与标准差、离散系数。
10.参数估计的基本原理。
11.一个总体和两个总体参数的区间估计。
12.抽样调查中样本量的确定。
13.假设检验的基本原理。
14.方差分析的基本原理。
15.单因子方差分析的实现和结果解释。
16.变量间的关系;相关关系和函数关系的差别。
17.一元线性回归的估计和检验。
18.残差与模型的检验。
19.多元线性回归模型。
20.多元线性回归的拟合优度和显著性检验及预测。
21.时间序列的组成要素、测度方法及预测方法。
22.统计指数的编制方法。
23.指数体系与因素分析方法。
(二)概率论
1.随机事件及事件的关系和运算;
2.随机事件的概率;
3.条件概率和全概率公式;
4.随机变量的定义;
5.离散型随机变量的分布列和分布函数;离散型均匀分布、二项分布和泊松分布;
6.连续型随机变量的概率密度函数和分布函数;均匀分布、正态分布和指数分布;
7.随机变量的期望与方差;
8.随机变量函数的期望与方差。
三、参考书目
袁卫、庞皓、曾五一,《统计学》(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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