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警卫局招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告
2009-12-19来源:云南省公安厅警卫局

2010年,警卫局拟接收文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理工、工学类(计算机专业);管理类(财会专业);教育学(体育专业);法学类、公安专科类等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大学毕业生6名(其中体育专业1名),新闻学(文字能力强),外语学院(英语专业八级)。

我局拟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条件如下:

1、学历学位:属国家计划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相应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2、是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团员,政治立场坚定,现实表现好,学生干部优先考虑,入伍态度端正,志愿从事公安警卫事业。

3、年龄在24周岁(截止2010年6月31日)以下,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检标准,其中双眼裸视力4.6以上,身高1.75米以上

4、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好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

5、体能素质好、形象气质佳。具有适应公安警卫部队工作需要的体魄和身体协调能力。

6、下列毕业生不列入接收范围: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职业技术学院、独立院校、民办院校、运程(网络)教育院校、成人高校毕业生,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走读、委培、自费、自学考试毕业生,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预科生、往届生、中专起点大专生、专升本、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在校学习期间1门以上考试不及格、休学超过半年和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联系人电话:

云南省公安厅警卫局政治部(昆明市滇池路广福路口)

吕鹏:3054539  13888995911

邹如梅:3054539  13908718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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