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佛山市顺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业务审查材料清单
2013-12-24来源: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网

一、属于在职人员引入的,提交:

(1)顺德区2014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

(2)顺德区人才交流登记表一式三份;

(3)顺德区引入教师面试(试教)情况登记表一份;

(4)体检表一份;

(5)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证明一份;

(6)学历、职称、教师资格和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属于应届毕业生引入的,提交:

(1)顺德区2014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定向招录的毕业生除外);

(2)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如属2012、2013年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还需提供与省教育厅(或省就业指导中心)签订的暂缓就业协议书;

(3)顺德区应届毕业生就业登记表一式三份;

(4)顺德区引入教师面试(试教)情况登记表一份;

(5)体检表一份;

(6)个人简历一份;

(7)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原件各一份;

(8)学历、教师资格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9)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属于留学回国人员的,提交:

(1)顺德区2014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

(2)顺德区人才交流登记表一式三份;

(3)顺德区引入教师面试(试教)情况登记表一份;

(4)体检表一份;

(5)个人简历一份;

(6)出国前最高学历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各地政府人事部门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工作介绍信》或《人事代理协议书》复印件一份;

(8)身份证复印件1份。

备注:以上业务审查材料在公示结束后提交,由区教育局、区人事部门审查后办理毕业生接收或人事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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