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编外聘用人员办理人事代理流程
2013-12-18来源:成都大学网

一、2014届毕业生

1.将本人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提交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交至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盖章;

2.本人将就业协议书交回就读学校派遣;

3.本人登陆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点击“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录入基本信息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打印《成都市20XX年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

4.毕业后,提交《报到证》原件、《成都市20XX年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至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到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5.与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聘用合同约定上岗。

二、非在职的往届毕业生、在职人员

1.向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人事处提供婚育情况、现档案存管机构名称等信息,人事处汇总后,填写《需代理人员基本情况》,并交至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开调档函;

2.持调档函到原存档单位调档,原存档单位根据调档函要求出具相应证明,并将档案通过机要交通转递至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3.向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人事处提交《流动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由人事处统一交至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注:档案存管在市内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另需提交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只能为如下单位出具调档函:

⑴档案存管在成都市内政府所属的人才中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国有企业或社会团体;

⑵档案存管在成都市外县级以上政府所属的人才中心(人事局)。

4.与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聘用合同约定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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