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3年成人高等学校在青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通知
2013-12-14来源:西宁市城东区教育局网

各州(市)、县(区)招生委员会,青海油田职工培训中心,各招生学校:

根据省招委、省教育厅《2013年青海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实施细则》(青教招委[2013]34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划定今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专科起点升本科

(一)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以及中医、中药学(一级学科)类:110分;

(二)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等四个一级学科除外):108分;

(三)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除中药学类外)等六个学科:100分;

(四)法学类:140分;

(五)教育学类(职业教育类一级学科除外):100分;

(六)艺术类:140分;

(七)农学类:100分;

(八)医学类(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135分。

二、高中起点本、专科

(一)高中起点本科

1.文科:140分;

2.理科:150分;

(二)高中起点高职专科

1. 文科:100分;

2. 理科:95分;

3. 藏文文科:100分;

4. 藏文理科:95分。

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3年11月28日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