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招生专业考试要求表
2013-12-14来源:福建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网
  音乐学(师范) 舞蹈学(师范) 音乐表演
初、复试   科目 要求 科目 要求 科目 要求
①视唱 简谱或五线谱 ①基本功   ①曲目二首 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②模唱 音程模唱、和弦模唱 ②综合素质测试 根据现场提供的音乐,即兴舞蹈表演。 ②视奏 专业乐曲一首(或一段)
③演唱 演唱歌曲一首(自选、无伴奏) ③舞蹈 独立表演一个舞蹈作品。 ③视唱 简谱或五线谱
④演奏[注] 演奏乐曲一首(自选、无伴奏) ④加试技巧项目   ④模唱 音程模唱、和弦模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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