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体检第一阶段工作已结束。根据《贵州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工作公告》(以下简称《招录公告》)有关规定,结合医疗专家组评审会的意见,部分考生需做进一步检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进一步检查时间为2013年12月18日。名单详见《贵州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体检进一步检查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有关事宜
1、体检人员请按本公告规定时间的当日上午7:30前到贵州省人民医院内(贵阳市中山东路83号)外科大楼背后停车场集中。未按时到达或不参加进一步检查的考生,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其体检结果以第一次检查结果为准。
2、体检人员须凭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考生所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体检。
3、体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自体检当日集中报到起至离开体检区域,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暂停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体检前一日晚22:00后须空腹,禁食、禁水。请考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用酒类及其它含酒精的饮料,避免剧烈运动。
5、因进一步检查项目各异,请参加进一步检查考生按政法招录办电话通知要求,自备检查费用并现场交体检医院。
三、纪律监督
本次进一步检查工作接受省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咨询电话:
省政法干警招录办 0851-6826549
省卫生厅 0851-6837337
监督电话:
贵州省监察厅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 0851-5837249
四、省政法干警招录办发布的各项招录信息,如考察政审环节的实施时间(拟在12月下旬进行)、人员名单、注意事项等内容都将在“贵州省公务员局网”www.gzrs.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录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贵州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体检进一步检查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gzrs.gov.cn/?SqlPageId=infoContentPage&ReplaceId=info&newsInfoTypeId=M0101&newsInfoId=6832733544141934918693900
省政法干警招录办
201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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