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宣城市绩溪县自来水厂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12-12来源:绩溪县人保局网

本厂近几年因退休人员较多,根据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经厂党、政、工联席会研究,并经上级部门批准,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20131204024040840.doc

三、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

2、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专业及技能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现役军人;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水务局党组的领导下,由招聘工作组具体负责实施。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绩溪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http://www.jixirs.gov.cn/)、绩溪县水务局网(http://www.jixisw.com/)等网站发布。其它与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陆续在绩溪县水务局网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主动到绩溪县水务局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

报名地点:绩溪县自来水厂

联系人:冯艳勇联系电话:0563-8162074(公休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报考者须携带下述材料: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底版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三张。报考者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或未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将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人员,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小于3:1,报名人数不足3:1的,经招聘工作组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2:1。放宽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因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于2013年12月14日到原报名单位改报其他符合专业要求的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报名时,工作人员对照报考条件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报招聘工作组审定。

3、考试

采取统一笔试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考试成绩满分12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请于2013年12月18日到12月20日到绩溪县自来水厂领取。

笔试成绩公布:2013年12月27日在绩溪县水务局网(http://www.jixisw.com/)上公布。

4、体检和考察

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按客观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和考察情况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如拟聘人选放弃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5、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在绩溪县水务局网(http://www.jixisw.com/)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工作组决定聘用人员,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在招聘过程中,因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合格人员聘用后,应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并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与水厂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合同期满,水厂与聘用人员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每月收入不少于1800元整,并享受相关保险待遇。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由招聘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实行回避制度,被聘用人员如与招聘工作组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公正的,应当回避。

2、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参与,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信息、过程、结果公开,保证的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六、组织实施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招聘工作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长:许灶强

副组长:胡光辉、程向阳

成员:方华、胡天祥

监督举报电话:0563-8152312。

考务咨询电话:0563-8162074。

绩溪县自来水厂公开招聘工作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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