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省雁塔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2013-11-30来源: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各有关考生:

根据《2013年雁塔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就公开招聘工作资格复审环节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格复审对象

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详见公布的《2013年雁塔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 时间和地点

1、时间:

2013年12月4日(星期三)上午8 :30—12:00,下午13:00—18:00。

2、地点:

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雁环中路红星美凯龙奥特莱斯东隔壁)

三、所需证件及资料

(一)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信息表、毕业生报到证(或大中专毕业就业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留存),1寸近期免冠标准彩照2张(照片不得进行任何修改或修饰,不得使用完美证件照)。

(二)考生须提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注册(http:∕∕www.chsi.com.cn∕),现场工作人员将对学历进行核对。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其专业未列入教育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还须携带省级及以上留学服务机构专业认定证明。

(三)应往届毕业生若有工作单位的须携带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加盖公章);

(四)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等人员须携带服务基层期已满的相关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须携带服务基层期满一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服务地区县主管部门公章);

其它需要证明的有关资料(证明材料)

以上相关证件、资料(证明材料)须持原件和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复审的有关考生,应携带相关资料(证明材料)统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参加资格复审的有关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及时进行资格复审,如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咨询电话:029-85575109

雁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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