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半年滨州市中小学/中专教师中级职务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2013-11-18来源:滨州市教育局网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局,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教育办,市直各学校:

根据省、市的有关规定,为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对2013年上半年滨州市中小学、中专教师中级职务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异议期为2013年11月9日至23日,共15天。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请将通过人员名单按规定反馈到申报人所在单位,在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中征求意见,对有异议的要及时调查了解,拿出处理意见。异议期结束3日内,将征求意见采取的形式、有无异议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给我们,以便及时报批公布。(不受理口头、电话、匿名信反映的情况)。

通信地址:滨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邮编:256602

详情请参见滨州市2013上半年中专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http://www.sdbzedu.gov.cn/detail.aspx?id=4088

滨州市教育局

201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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