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3年公务员招录考试面试身份证工作证明等有关问题的答复
2013-11-08来源:漯河人事考试网

各位考生:

根据电话咨询情况,现将有关事宜答复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第一代身份证使用日期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自2013年1月1日起,凡参加河南省各类人事考试的应试人员进入考场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两证不齐全不得入场。

应试人员如二代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除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之外,任何其他证件都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身份证遗失的考生,请抓紧时间补办身份证。无身份证不得参加面试。一代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驾驶证等证件不得作为面试时的身份依据。

2、在职人员需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能证明并描述清楚你是该单位的人员,单位同意你报考本次公务员招录漯河市的职位,并加盖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即可。

3、大学生村干部出具的证明,需加盖村委、乡政府、县委组织部大村办公章,必要的需加盖市委组织部大村办公章。

4、部分特岗教师没有服务证书,请提供就业协议书及后续签的文书后同等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事宜不定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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