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乐山市沙湾区林业局遴选人民警察补充公告
2013-11-05来源:乐山市沙湾区人才网

经区林业局党组研究决定:

一、延长报名时间10天,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5日止。

二、取消报名所需材料第②点(即:本人工作单位和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及近期现实表现情况)。

三、如被录用,原单位不同意放人的,由本人负责协调。

四、其他相关要求按《乐山市沙湾区林业局关于遴选人民警察的公告》为准。

乐山市沙湾区林业局

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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