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省公务员招考办公室要求,现将2013年度哈尔滨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进入面试人员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4日9:00-10:00。
二、资格确认地点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号楼8楼会议室(道里区友谊路425号)。
三、资格确认的范围及有关要求
(一)资格确认的范围。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二)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如无特殊原因,不在指定时间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三)考生需携带的材料。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需携带士兵退役证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需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咨询电话:0451-87661348、84871705。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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