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现场资格确认通知
2013-10-31来源:黑龙江省人保局网

一、资格确认范围

报考黑河市所属县(市)公安机关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

二、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时间:2013年11月4日上午8:30-11:00。

(二)地点: 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通江路31号)。

(三)联系电话: 0456-8260767、8260792

三、携带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网上报名一致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要求统招大专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毕业生报到证原件);

4、退役士兵需带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6、考生需填写一份《2013年黑河市政法干警资格确认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

四、具体要求

1、考生本人必须到现场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取消面试资格。

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在看到通知后,务必于2013年10月31日下午16:00前主动与市人社局电话联系。

联系电话:0456—8260767

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30日

附:

黑河市政法干警资格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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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政法干警资格确认表.doc》来源于黑龙江省人保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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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请查看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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