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西安市蓝田县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业绩考核办法
2013-10-30来源:蓝田县人民政府网

大学生村官业绩考核分考勤情况、民主测评情况、表彰奖励情况三个方面进行考核。其中考勤情况占5分,民主测评情况占25分,表彰奖励情况采取加分办法。

一、考勤情况(5分)

考勤时间为2011年9月至2013年9月。根据《蓝田县到农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不得擅自离岗,每周在村工作时间不少于5天。在考勤时间内出满勤计5分;未出满勤的根据出勤率计相应分值。

每名大学生村官出勤情况以各镇党委每月上报的考勤情况为基础,并结合县委组织部日常考核情况,作为考勤得分依据。

二、民主测评情况(25分)

成立考评组,深入大学生村官所在村,采取召开测评会、村官述职、发放测评表的办法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参会人员为:镇党委书记、副书记、包片领导、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党员代表10人、群众代表10人。

1、个人述职。大学生村官按照岗位职责,认真总结任职以来工作情况,在测评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时间15分钟左右。

2、民主测评。大学生村官述职后,由与会人员填写《大学生村官民主测评表》。测评结果分为四个格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弃权、无效票均不计分。优秀票和称职票计分办法如下:

优秀得分=优秀票数/总票数×25

称职得分=称职票数/总票数×20

民主测评得分=优秀得分+称职得分

三、表彰奖励加分项

表彰奖励情况采取直接加分办法,大学生村官任职以来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县级优秀的,每年度加1分(可累加);被评为蓝田县“十星级大学生村官”的,加4分;受市委、市政府或市委组织部以上表彰的,加5分。以上分值可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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