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请您仔细阅读准考证正反两面信息(特别是考试地点)及考场规则(见考场外张贴公告),以免发生差错,并请保留好准考证以备考后查询信息使用。
一、考试日程表(报考我校且报名时考试地点选择南京的考生)
注:打▲号的为我校自行组织的考试科目,考试时仍然使用同一准考证。
二、有关注意事项
、请对应类别的考生于考前登陆相关考点学校的网站了解联考考场安排,并提前查看考场。
3.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除注明用铅笔外,答题必须用同一黑色笔书写,答题过程中不得变换墨水颜色。必须使用规定书写工具在指定位置处答题,字迹要工整、清楚。除在答题纸、答题卡规定的位置按要求填写或涂划有关项目外,不得在其它地方做任何标记,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考生不得使用涂改液更改答案,否则,所涂题目记零分。答案必须做在答题纸上规定的地方,未按要求答题造成漏批或错批的责任自负。答案写在草稿纸上及试卷上的一律无效。
4. 请每位考生赴考时务必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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