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雷山县2013年公开招聘县公安消防大队工勤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就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2013年10月8日(星期二)全天。
二、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对象:通过参加笔试后入围面试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四、有关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于2013年10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到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取消其面试资格。
2.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3年10月8日上午8:30前到达面试地点,8:40凭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指定候考室,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9:00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面试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3.本通知只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eishan.gov.cn)通知,不再以其他形式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855—3336770(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附件:雷山县2013年公开招聘县公安消防大队工勤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leishan.gov.cn/info/1912/223686.htm
雷山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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