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13-09-24来源:新疆人事考试中心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社厅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资格审查。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类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考生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条件报考二科的考生必须在当年通过全部科目。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缴费采取网上支付和现场缴费两种方式。报名及缴费时间:2013年7月15日—8月15日;各地、州、市、自治区直属单位于2013年8月10日—8月15日将现场缴费的考生报名表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考生报名程序如下:

1、用户注册。报考者需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jrsks.com.cn)进入“人事考试网上报名”,仔细阅读《新疆人事考试网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按网络提示如实填写注册信息。提醒考生务必留存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便打印准考证。

2、填写报名表。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考试报名表》)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上传照片和打印报名表。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上传照片文件应为jpg或jepg格式,大小应小于50KB。照片经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打印《考试报名表》。

4、初考考生资格审查和缴费办法。各地、州、市初考考生携带《考试报名表》、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当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到所在单位办理现场报名手续。乌市初考考生携带本文规定的材料到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资格审查,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359号,联系电话:0991-2841553。考生审查通过后携带《考试报名表》到考生所选单位代码对应单位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5、续考考生缴费办法。续考考生无需资格审查,凭往年的档案管理号可直接报名。此类考生缴费方式有现场缴费和网上支付两种,考生自行选择其中之一。选择网上缴费的考生使用工商银行网银,按网络提示通过支付平台缴费,缴费完成后,点击“查询报名情况”查看缴费状态,只有在“缴费状态”中显示“考试中心已收到您的考试费”字样才证明缴费成功,否则报名无效,将无法参加考试。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无需再向单位递交《考试报名表》,自留即可。

选择现场缴费的考生携带《考试报名表》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办理现场缴费手续。乌市无主管单位的个人可到乌鲁木齐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报名手续(联系电话:0991—4675201)。

四、考试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0月19日

0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0日

0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考前一周自行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六、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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